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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作者:万石千丘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2-08-06 | 993 次浏览 | 分享到: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2022年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推动《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全面落实,加快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20〕20号);

(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郑办〔2020〕2号);

(三)《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0〕10号)。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郑州市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上云服务商除外)。

(二)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范围和支持重点。

(三)工业企业需纳入郑州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范围,2021年度评价结果为A类、B类的企业可申报所有类别,C类企业仅限于申报智能化、绿色化等改造提升类政策;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四)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五)企业须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且按要求报送数据。


三、支持方向类别

(一)培育新兴产业

1.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奖励;

2.重点新兴领域企业培育奖励;

2.1 智能装备类

2.2 电子信息关键制造类

2.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

(二)做大做强企业

3.领军型企业(集团)培育奖励;

4.创新产品销售奖励;

5.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贴;

5.1 消费品工业类

5.2 汽车及装备类

5.3 电子信息制造类

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

5.5 材料工业类

5.6 食品、生物医药类

5.7 光伏等新能源类

5.8 科技创新类

6.工业企业出口运费补贴;

(三)支持项目建设

7.新建工业项目补贴;

8.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9.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补贴;

10.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补助;

  10.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1.制造业重大项目贷款贴息;

(四)创新试点示范

12.各类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12.1 单项冠军和技术创新类

  12.2 绿色制造类

13.两化融合贯标奖励;

14.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奖励;

14.1信息消费类

14.2网络安全类、大数据类

14.3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平台或APP、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服务型制造

14.4 其他类

15.绿色工厂奖励;

16.国家工业强基项目奖励;

17.工业设计中心奖励;

18.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

19.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励;

20.绿色发展产品奖励;

21.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奖励;

(五)提升质量建设

22.质量标杆企业奖励;

23.食品药品检测检验设备补贴;

2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

25.食品质量安全奖励;

26.软件企业认证奖励;

27.生物及医药新品研发奖励;

28.企业专利产品销售奖励;

(六)加快数字化转型

29.企业上云补贴;

30.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补贴。

(七)其他

《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第4条“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倍增发展”、第8条“支持‘三大改造’项目”中“自愿性清洁生产改造”条款和“超低排放改造”条款、第10条“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奖励”、第19条“支持工业大脑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中支持工业大脑条款和第20条“支持企业上云接链”中“支持企业接链”条款,本次不进行申报。第10条、第12条中有关军民融合类奖补政策申报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

1. 企业网上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细则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除有明确要求外均须为PDF格式,需要签章、签名的文件,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惠企政策”进入惠企政策列表,列表中搜索或查看,按照申报通知中的支持方向类别,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点击“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点击“在线申报”后,可进入申报程序,填写资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6日00:00—2022年8月26日24:00(系统自动关闭,超时后无法申报)。

2. 区县(市)初审。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郑州市工信局和郑州市财政局,随文报送2022年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3,按支持方向类别排序),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四份,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上报两份)。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8:00。

3. 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项目审核认定或组织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拟支持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郑州市工信局按程序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郑州市财政局按程序通过“亲清在线”平台拨付资金直达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

(二)同一企业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项奖补,按就高原则执行;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明确规定需市级配套的除外)。

(三)各区县(市)要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加强与郑州市工信局、郑州市财政局对接沟通,认真做好企业申报业务指导和解释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以项目评审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