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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开启申报
来源:网络获取 | 作者:万石千丘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2-09-07 | 5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省属转制科研单位、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申报人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三)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原则上按实施年度平均分配。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三、受理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29日8:00至9月27日18:00;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29日18:00。



   四、咨询电话

  区科技创新部咨询电话:64337526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

  0371—86561627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

  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

  0371—86561672

  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0371—86550235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

  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

  0371—65941081

  现代农业农村领域

  0371—65526018

  软科学研究领域

  0371—65907334

  (三)综合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