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家,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要求,在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和工作站开展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志原服务活动,为落实国家“六稳六保”、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提高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提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水平,拓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有效性,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痛点、难点和重点堵点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公益咨询和个性化服务。二、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按照《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工作站年服务累计时长不少于60小时或年服务企业不少于150家,专家年服务累计时长不少于12小时或年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三、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要通过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www.nvsme.org.cn)“志愿日记”报送。联盟每半年统计相关数据,对半年未开展活动、未报送数据的予以警告,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官网、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通报;全年服务未达标、服务成果未报送,联盟将取消其专家和工作站资格。四、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在开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过程中,务必如实、准确使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名称,严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严禁以“工信部专家”等名义对外开展与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无关的工作,严禁在志愿服务中向企业收费。如发现违规或有损联盟声誉的行为,一经查实,联盟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特此通知。联系人及电话:郭力野010-82292328,13811714933邮箱:dfhz@chinasme.org.cn
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家,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要求,在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和工作站开展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志原服务活动,为落实国家“六稳六保”、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提高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提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水平,拓大服务面,提高服务有效性,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痛点、难点和重点堵点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公益咨询和个性化服务。
二、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要按照《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工作站年服务累计时长不少于60小时或年服务企业不少于150家,专家年服务累计时长不少于12小时或年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
三、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要通过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www.nvsme.org.cn)“志愿日记”报送。联盟每半年统计相关数据,对半年未开展活动、未报送数据的予以警告,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官网、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通报;全年服务未达标、服务成果未报送,联盟将取消其专家和工作站资格。
四、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在开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过程中,务必如实、准确使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和专家名称,严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严禁以“工信部专家”等名义对外开展与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无关的工作,严禁在志愿服务中向企业收费。如发现违规或有损联盟声誉的行为,一经查实,联盟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郭力野010-82292328,138117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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