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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河南万石千丘#
来源: | 作者:万石千丘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5-04-23 | 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依托单位为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服务产业创新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需与企业联合申报。 为避免创新平台的重复建设,加强科技资源的高效使用,已建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创新龙头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已建有2家及以上的; 2.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在相关领域已建有的; 3.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清单的。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研发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制度机制完善,人才凝聚力较强,研发投入保障有力。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5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场地面积(含中试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4.稳定充足的研发投入保障,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团队,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成效。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且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低于200万元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研发投入比例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完善、人员不低于20人,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60%,中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20%。成果成效:近三年取得本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至少1人,近三年取得的发明专利包含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仅适用于软件开发类企业,药企近三年需拥有至少1项药品注册证书。 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应与市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平均不低于200万元。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完善、人员不低于30人,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30%。成果成效:近三年,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丰富经验及良好业绩,年度服务企业3家以上;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10项,或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5项,或自主获得的与申报市工程技术中心技术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6项。其中:共建企业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平均不低于100万元,成果成效中近三年在研发领域(方向)成果转化成功案例、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分别不少于1项。 5.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2.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行政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统一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kwxw@126.com。 三、报送时间及有关事宜 1.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6月27日,逾期不受理。 2.市行政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联系人:叶大卫  2536086  业务咨询:项目统筹与平台基地建设科:3289909 先进制造与区域创新科:3289659 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3289596 生物医药与社会事业科技科:3289731 电子信息与新材料新能源科:328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