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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
来源:政策宝 | 作者:万石千丘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3-07-04 | 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清单

1.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中级职称人员另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 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提供2019-2022年连续3年电子证书)。

4.《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5. 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 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7.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花名册(最新),其他申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申报民营经济领军人才的候选人,须提供所在企业为民营企业的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电子表格(附件1-附件5)同步报送。

二、填写要求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由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验,经查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按原尺寸复印生成,不能通过扫描打印或拍照打印。上述复印件请勿装订在一起。

2.《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完整填写,审核无误单独装订。

3.推荐人选近五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近五年指2018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目录(附件二),目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根据目录所列内容分为两类装订,复印件逐页编排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到目录“页码”栏内。原件由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论文、论著只需提供有代表性、高质量的即可,原则上各不超过10篇(部)。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不超过5份。每篇论文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每部论著须提供封面、扉页和目录复印件。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须由正规查新机构(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大学图书馆等)出具证明,并标示出申报人员姓名。

民营经济领军人才还须提供在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产业创新项目、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利税证明、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等)。

4.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件三)1份。

5.人选标签(附件四)1份,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建议按类装订,不建议合订成一册,不得过度包装。

6.由本人填写的电子数据,要认真逐项完整填写,各单位须将所有推荐人选的电子数据认真审核,确保电子数据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附件:

附件_1:附表1:市学术人选标签.docx

附件_2:附表2:市学术专家登记表.doc

附件_3:附表3: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docx

附件_4:附表4:市业绩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_5:附表5: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wps

附件_6:附表6: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