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3〕11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参照文件确定申报类别,按照申报类别认真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5)。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于7月1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版,Word文档,汇总表,U盘拷贝)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三、请《2022年度郑州市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8)内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根据《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框架》(见附件7),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时间节点为2023年6月30日,并于7月19日将年度报告PDF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邮箱:gxqjfj2015@163.com。相关材料请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详见https://gxt.henan.gov.cn/2023/07-03/2771403.html。联 系 人:杜阳 67981214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工信办附件:附件_1: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doc附件_2: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申报书.doc附件_3: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申报书.doc附件_4: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申报书.doc附件_5: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doc附件_6:郑州市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推荐汇总表.doc附件_7: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框架.doc附件_8:2022年度郑州市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doc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3〕11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参照文件确定申报类别,按照申报类别认真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附件5)。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于7月1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版,Word文档,汇总表,U盘拷贝)报送至创新发展局工信办。
三、请《2022年度郑州市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8)内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根据《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框架》(见附件7),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时间节点为2023年6月30日,并于7月19日将年度报告PDF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邮箱:gxqjfj2015@163.com。
相关材料请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详见https://gxt.henan.gov.cn/2023/07-03/2771403.html。
联 系 人:杜阳 67981214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工信办
附件:
附件_1: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doc
附件_2: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申报书.doc
附件_3: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_4: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申报书.doc
附件_5: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_6:郑州市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_7: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框架.doc
附件_8:2022年度郑州市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doc